
结婚过的彩礼钱离婚怎么办
结婚过的彩礼钱离婚怎么办,在中国有一个结婚的传统习俗就是在结婚的时候男方通常都是要给女方准备彩礼钱,但是在离婚以后彩礼怎么分是很多人好奇的,下面是结婚过的彩礼钱离婚怎么办
结婚过的彩礼钱离婚怎么办1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办理了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就成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即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夫妻双方,离婚时彩礼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除非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两种情况彩礼才应当退回给男方。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所以只有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才能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而女方配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家人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 ……此处隐藏1522个字……p>3、另外,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短,没有实际同居生活的。离婚后,男方也有权要求返还。
《最高法院关于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在离婚的情况下,要是男方要求返还结婚彩礼的话则需要看是否满足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当中的规定,若满足,那么法院才会支持男方的请求,否则也就无法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因此具体离婚彩礼钱怎么判,还要看实际的情况是怎样的,此时就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一定证据材料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