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年入62亿,比正版还挣钱
笔趣阁年入62亿,比正版还挣钱,繁荣的网文市场背后,暗藏着庞大的盗版产业链。虽然商业价值深受认可,但国内网络文学这二十多年都受困于盗版问题,且从未根除。笔趣阁年入62亿,比正版还挣钱。
笔趣阁年入62亿,比正版还挣钱1你看过网络小说吗?听说过笔趣阁吗?
近日,笔趣阁盗版网文年入62亿,5年掠走300亿元的消息引起了网友热议,这个盗版 网站对网文作者的合法利益造成了极大伤害。
据悉,笔趣阁诞生于2012年,其创始人因盗版网文迅速实现财务自由,而后移居新加坡。
但他“好心”的将笔趣阁相关网站的开源代码,以及如何建站均公布了出来,在一些商家手中仅需100元就能买到源码。
于是这些年出现了千千万万个披着“笔趣阁”外衣的盗版平台,形成“笔趣阁宇宙”,依靠着“搬运”小说章节获取非法收入,年收入达到了惊人的62亿元。
据@每日经济新闻 报道,一位谙熟网文行业的资深人士透露,笔趣阁不会去搬运已完结的小说,专偷正在更新的内容,这导致作家收入锐减。
天眼查App显示,截至目前,“笔趣阁”商标申请共有50余条,申请人包括传媒公司、电商公司、信息技术公司等,成功注册的有20余条。
笔趣阁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也有超70条,含“笔趣阁软件”“笔趣阁平台”“笔趣阁 ……此处隐藏2505个字……法律都针对平台性质设定了不同的版权(协助)保护义务。例如,提供网络自动接入服务或自动传输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某些版权侵权行为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同样,应用市场也无法确保每一个上传到市场中的APP在经营中不会从事版权侵权行为。这与传统的商场无法确保每个租出去的专柜绝不售假是一样的道理。
当然,应用市场有相应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提醒和告知义务,在得到侵权信息后,对侵权APP作下架处理等。但这些义务并不能无限扩大,否则就会影响或误伤到非专有信息的提供和传播。
欧盟《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中数字版权“过滤器条款”也引起巨大争议,问题的实质在于:用户原创内容(UGC)平台没有获得权利人对特定作品的授权许可时,平台能否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对UGC内容进行审核和过滤,同时“尽最大努力”获得版权授权或确保未经授权内容不可获得?因此,法律不可能让每个网络平台成为“版权警察”。
如何从源头解决盗版
如果从源头上解决盗版,那么平台和应用市场自然也就无法“助纣为虐”。如果说某个平台主要功能就是分发盗版信息,那么平台成立的目的就是非法的,这种严重的盗版不仅是民事维权的对象,也是刑事打击的重要内容。此次新闻报道中提到的“笔趣阁”,无疑具有这样的“特点”,也理应用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武器着重治理。
回到如何保护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本身,权利人需要依法设定技术管理措施,加强自力救济。同时,借助于良好的司法环境来委托第三方专业力量打击盗版。
最后,需要我们每个人把尊重原创和保护版权作为一种信仰。消费者都愿意为文化消费买单,那么盗版自然会失去它的市场。